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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培训

    (一)培训技术支持由部鉴定中心委托北京天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,包括培训技术资源的开发推广、专业化培训的指导服务以及考核认证的技术支持。
    (二)培训机构申请遵照自愿原则。符合《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培训试点工作申请办法(试行)》要求的单位可申请培训试点。经省鉴定中心审核并报部鉴定中心备案后,按照统一的专业技术规程和管理要求,在本地区开展通用管理能力培训试点工作。
    (三)培训试点单位组织的辅导培训应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管理,以《通用管理能力认证标准(试行)》为基础,采用统一配置的标准化培训技术资源,按照《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培训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实施。
    (四)培训讲师须参加统一的师资培训,考核通过后持证上岗。
附件:《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培训试点单位申请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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