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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劳职鉴[2009] 11号

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
考评员复审工作的通知


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、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:
    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评员管理,确保鉴定质量,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开展计算机及信息
高新技术培训考试全国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劳职鉴字[1996]07号)规定:考评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二年,期满后,继
续担任考评员者需履行资格复审手续。我中心经研究决定,对在今年10月1日前期满二年的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评人员组织复
  审换证,计划在广州分两期进行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一、复审对象
  已获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评员资格,且在2009年10月1日前到期的人员
   
  二、复审方式
 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,应用软件更新升级快,到期的考评员须参加复审考试,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担任考评员
  和取得证卡。考试将使用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题库,在ATA智能化考试平台上进行上机测试(部分模块使用人工阅卷模
  式)。
   
  三、报到时间及地点
  报到时间:上半年3月13日14:30-17:30,下半年9月25日14:30-17:30。
  报到及考试地点:广州新港西路152号(中山大学南门对面)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。
  联系电话: 020-61230995、61230996。
   
  四、其它事项
  1.考评员复审不收费用。交通费、食宿费自理。
  2.参加考评员复审的人员,请携带原胸卡以及小一寸彩色近照一张前来报名。如原证件遗失,须由所在单位开具遗失证明
  (注明获证时间和考评模块)并加盖公章。
  3.本年度考评员的复审工作只安排复审考核,不安排专场培训。参加复审的考评员可自愿报名参加省中心举办的计算机信
息高新技术考评员培训班的学习,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请查阅《关于举办2009年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评员和考务管理员
培训班的通知》(粤劳职鉴[2009]5号)文件,培训费按50%收取。
  4.联系人:杨丹丹,办公电话:(020)83189554,传真:(020)83187274,邮箱:gz83189554@126.com ,
  地址: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五楼业务拓展科,邮编:510115。
   
   
  附件: 1.2009年考评员复审模块安排
         2.2009年考评员复审考试时间安排
         3.培训地点地理位置图
   
   
   
 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中心地址: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