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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劳职鉴[2009] 11号 |
| 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 考评员复审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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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、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: | |
|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评员管理,确保鉴定质量,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开展计算机及信息 | |
| 高新技术培训考试全国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劳职鉴字[1996]07号)规定:考评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二年,期满后,继 | |
| 续担任考评员者需履行资格复审手续。我中心经研究决定,对在今年10月1日前期满二年的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评人员组织复 | |
| 审换证,计划在广州分两期进行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| |
| 一、复审对象 | |
| 已获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评员资格,且在2009年10月1日前到期的人员 | |
| 二、复审方式 | |
|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,应用软件更新升级快,到期的考评员须参加复审考试,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担任考评员 | |
| 和取得证卡。考试将使用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题库,在ATA智能化考试平台上进行上机测试(部分模块使用人工阅卷模 | |
| 式)。 | |
| 三、报到时间及地点 | |
| 报到时间:上半年3月13日14:30-17:30,下半年9月25日14:30-17:30。 | |
| 报到及考试地点:广州新港西路152号(中山大学南门对面)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。 | |
| 联系电话: 020-61230995、61230996。 | |
| 四、其它事项 | |
| 1.考评员复审不收费用。交通费、食宿费自理。 | |
| 2.参加考评员复审的人员,请携带原胸卡以及小一寸彩色近照一张前来报名。如原证件遗失,须由所在单位开具遗失证明 | |
| (注明获证时间和考评模块)并加盖公章。 | |
| 3.本年度考评员的复审工作只安排复审考核,不安排专场培训。参加复审的考评员可自愿报名参加省中心举办的计算机信 | |
| 息高新技术考评员培训班的学习,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请查阅《关于举办2009年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评员和考务管理员 | |
| 培训班的通知》(粤劳职鉴[2009]5号)文件,培训费按50%收取。 | |
| 4.联系人:杨丹丹,办公电话:(020)83189554,传真:(020)83187274,邮箱:gz83189554@126.com , | |
| 地址: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五楼业务拓展科,邮编:510115。 | |
| 附件: 1.2009年考评员复审模块安排 | |
| 2.2009年考评员复审考试时间安排 | |
| 3.培训地点地理位置图 | |
|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| |
| 中心地址: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 |